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強制性標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肥料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不得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農業投入品危及農產品質量安全。
禁止在農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農產品生產場所以及生產活動中使用的設施、設備、消毒劑、洗滌劑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安全規定,防止污染農產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建立健全農業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推廣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技術,普及安全、環保農業投入品的使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選用優質特色農產品品種,采用綠色生產技術和全程質量控制技術,生產綠色優質農產品,實施分等分級,提高農產品品質,打造農產品品牌。
國家支持農產品產地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健全有關農產品冷鏈物流標準、服務規范和監管保障機制,保障冷鏈物流農產品暢通高效、安全便捷,擴大高品質市場供給。
從事農產品冷鏈物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加強冷鏈技術創新與應用、質量安全控制,執行對冷鏈物流農產品及其包裝、運輸工具、作業環境等的檢驗檢測檢疫要求,保證冷鏈農產品質量安全。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