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新發的講話,先聲奪人,高屋建瓴。畢力格與劉生愷以眼神相互示意,決心以全新的戰斗姿態、昂揚的革命斗志,打好這場戰役,絕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
沈新發繼續說:“據統計,1950年2月至9月,河套地區各縣共發生搶劫案603起,打死無辜群眾47名,打傷17名,強奸婦女19名,抓走青壯年21名,搶劫騾馬530匹、駱駝30頭、羊90余只、公糧200多石、現大洋500元、現款(舊幣)3619萬元。這是對我們正在建立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公然挑戰,是光天化日之下的犯罪行為。此等惡行如若任其繼續下去,天理何在!王法何在!人民民主專政的權威何在!為了保衛人民生命財產和新生的人民政權,綏遠省人民政府、綏遠省軍區聯合發布了《剿匪肅特布告》,并陸續調兵遣將進駐河套,以加強剿匪斗爭的力量。但時至今日,由于種種原因,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敵人的猖狂氣焰還遠遠沒有打下去!為了將河套剿匪斗爭推向縱深,加強一線戰斗指揮,經地委研究決定,綏西剿匪聯軍指揮部設在西公旗旗府所在地——公廟子。大家知道,公廟子地理位置極其特殊,是后套匪徒東逃或南逃的咽喉。河套民國年間地頭蛇王英豪曾在那里長期盤踞,勢力范圍一度橫跨包頭、五原。此地東連綏包,南接鄂爾多斯,西控后套,其正北就是當年烏拉特中公旗旗府所在地,西公旗札薩克石王福晉、著名抗戰女英雄奇俊峰曾在那里執掌旗務。我們擔負后套剿滅叛軍土匪的歷史責任,必須堅持除惡務盡,不能留有后患,更不允許叛亂分子逃出法網,到別的地區繼續為非作歹!經過半年多時間的搜剿追剿,土匪叛軍的活動中心逐漸東移。就是說,匪兵活動最猖獗的地方就是我們拼死戰斗的地方。指揮部設在那里,一來對匪兵產生震懾作用,二來與陜壩軍分區東西呼應,第三有利于與大青山一帶的剿匪戰斗相互照應,就近聯系。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可以隨時作出快速反應。”
108師副師長唐文生在參加會議前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一身嶄新的軍裝,軍帽也戴得很端正。沈書記會前與他的一番談話使他有些措手不及,他怎么也沒想到自己能當上這個剿匪聯軍副總指揮,他先是驚疑,后是恐慌,當他弄明白這確實是上級與地委經過嚴格篩選鄭重作出的決定時,內心猶如打翻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時分不清是哪一味。此時,唐副總指揮仍然有些局促不安,額頭上滲出點點微汗。并排而坐的劉生愷見他這樣,微笑著說:“老唐,這邊坐吧,靠窗子涼快一些。”唐文生在癡眉愣怔中吃了一驚,但隨即又故作鎮定直了直身子,道:“沒事,不用了,我這幾日有些感冒,身體虛弱。”這時勤務員乖巧地遞過去一把芭蕉扇,唐文生接過扇子緩緩扇動,一絲一絲的涼風使他緊張的神經松弛了許多。
第二回:大政調整首惡必辦 問題澄清放下負擔
楊維垣司令員宣讀了新組建的綏西剿匪聯軍指揮部成員名單,并就上級關于當前剿匪斗爭的政策調整作了說明。他坐姿端莊而嚴謹,保持著職業軍人的習慣,這是他的一貫作風,在所有集會場合,他總是那樣堂堂正正,不茍言笑。他說:“今天我們在這里集會,還有一個重要主題,就是明確對起義部隊中的叛亂分子的處理策略問題。對于叛逃的起義部隊,地委和軍分區的態度經歷了一個曲折的過程。起初,叛逃事件是局部的、零散的、自發的,事件發生后,多采取追回、攔截、勸阻的辦法。隨著叛逃人數的增多和規模的擴大,被動阻攔已無濟于事,當時就有人提出過予以追剿殲滅。但由于一個時期套內剿匪部隊力量不足,追剿的建議事實上難以行通。之后,叛逃逐漸發展成為叛亂,矛頭直指新生的人民政權和地方武裝,氣焰囂張,我們在被迫無奈之下,欲采取堅決果斷措施予以剿滅,但由于此舉與上級對起義部隊的政策有明顯抵觸,我們內部亦持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認為,部隊既已叛逃,就應視之為敵人,應予打擊直至消滅;一種認為,幾支叛軍成不了什么氣候,還是從長計議,嚴格執行上級既定政策,繼續奉行教育感化之策,以免對全局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現在,這個問題總算有了結論,綏遠省軍政委員會經過慎重研究,已作出了明確的政策規定。另外對于劉生愷同志的審查決定已經撤銷,他是清白的,在前段時間的剿匪斗爭策略也是正確的,省里派出的專案組也已經撤回。下面就請劉參謀長給大家宣講綏遠省軍政委員會關于各部隊處置叛軍的決定。”
劉生愷從文件夾里拿出文件,說:“我先全文傳達文件。”隨即將文件內容一字不落地讀了一遍,全文如下:
綏遠部隊起義半年多來,在解放軍化的過程中,比較順利地完成了整編工作,開始建立了解放軍的各種制度,絕大多數官兵思想覺悟有了提高,部隊的組織紀律性有了加強。但是,也有少數落后分子行為不檢,生活腐化,對過去舊的生活方式留戀不舍,以致以各種方式抗拒改造,甚至受特務分子欺騙、煽惑而叛變,這是非常痛心的事情。在叛變發生之前,作為自己的同志無論有何困難和要求,各級干部都可以說,設法予以解決;但如果抗拒解放軍化,甘心與人民為敵,一意孤行,叛變為匪,則應將其一律視為敵人,堅決予以剿除,而不問其叛變的具體緣由。為此,特作如下之決定:
一、對部隊叛變,必須一律采取徹底剿除和首惡必辦的方針,堅決迫令其放下武器,聽候處理,否則即予消滅。必須如此,才能劃清敵我界限,威懾敵人。
二、各兄弟部隊不準補充逃叛員兵。必須如此,才能使叛匪無處落腳,無處藏身,杜絕其行險僥幸心理。
三、剿除叛部時所繳獲之人槍,一律送軍區處理。必須如此,才能防止各兄弟之間誤會,加強民族團結,使部隊更加鞏固。
劉生愷讀完文件,與會的同志交頭接耳地議論開了:
“早該這樣啦,對這些人還客氣什么!養虎為患!”
“早下此決心,也不至于使我們被動到這種程度。我們付出的代價也太大了!”
“這下子好了,解除了束縛,我們可以放手干一場啦!”
“真要真刀真槍地干,這幾個毛賊算什么!”
……
與此同時,參加會議的起義部隊干部則大多默然不語,他們或者為過往的一些過激行為而后悔不已,或者為自己終于沒有參加叛逃行動而深感慶幸,懷著復雜的心情等待,不,是期待著會議的下文。
劉生愷揮揮手,示意讓大家安靜,然后說:“現在,上級對叛軍的政策作出明確規定,就是說,不論其出于什么目的,只要叛逃,離開部隊,就應視為敵人,堅持剿除。”(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