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原縣公安局經過偵查,成功為五原農商銀行挽回以次充好質押貸款損失330萬元。
今年9月13日,五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報警稱,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間,五原縣振某、博某二人以葵花子、油葵、黑子瓜子、601(葵花品種)、363(葵花品種)、牙簽瓜子貨物質押,每人向五原縣農商銀行貸款200萬元,后因多種因素致二人無力還款,銀行依法將二人質押的貨物進行售賣。售賣中發現,二人質押的物品和清單并非一致,里面摻雜了很多次品。對此,五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依法展開偵查。
民警查明,振某、博某二人從事葵花子收購生意,因對前景盲目樂觀,大量囤貨導致自身資金鏈斷裂,貨物積壓無法變現,遂萌生以倉庫積壓貨物為質押,向銀行貸款的想法。在辦理相關審批流程時,當得知辦理400萬元的貸款,其所提供的抵押物評估價值達不到標準,二人便想出在抵押物中參雜次品增加質押量,以次充好來達到審批標準,辦理了質押貸款。
辦案機關聘請相關專業人員對質押物品及已經售出的貨物進行專業鑒定后,認定以次充好的事實,依法對二人進行傳喚。在證據面前,二人對以次充好、騙取貸款的事實供認不諱。 并且當即認罪悔罪,共同積極籌措資金歸還貸款。
目前,振某將自身拖欠貸款200萬元如數還清,博某已歸還自身拖欠貸款130萬元,剩余70余萬元正在陸續歸還中。五原縣公安局已成功為五原農商銀行挽損330萬元。
民警提示:質押貸款是金融機構為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服務的暖心措施,提供質押物應當以真實的質量和數量做抵押,不可以虛假的質押物做抵押,否則就會觸犯法律惹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