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旗人民法院法官判后答疑 解“法結”又解“心結”
“喂,您好,法官,判決書我收到了,我不上訴了,我愿意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及時履行給付義務。”近日,前旗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合同糾紛案件,通過判后答疑、耐心釋法,既解“法結”又解 “心結”,當事人服判息訴、當場履行,真正實現案結事了。
2024年7月,前旗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馬某訴被告王某合伙合同糾紛一案。2023年9月,原告與被告商定各自出資15萬元合伙設立某燒烤店,各占股份50%,經雙方結算,被告實際出資14.92萬元,原告實際出資19.66萬元。2023年12月份,雙方簽訂《退伙協議》,原告退出燒烤經營。經雙方結算,被告退給原告投資款16.36萬元,截止起訴之日,被告給付原告5.86萬元,剩余退伙款10.5萬元經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被告違反合同約定,故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訴至法院。
案件審理終結,被告收到判決書后提出上訴,承辦法官及時組織被告進行判后答疑。經過釋法析理、分析利弊,被告同意一次性給付原告退伙款10.5萬元及利息1700元,并現場給付了原告,雙方簽署了和解協議,表示糾紛就此兩清,此案最終得以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