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 我市嚴查“校園餐”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舉報有獎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成果,及時發現和控制校園食品安全風險,構建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巴彥淖爾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校園餐”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有關事項發布公告。
一、舉報范圍
對于舉報下列“校園餐”違法行為,經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予以獎勵:
(一)學校食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二)學校食堂經營主體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學校食堂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四)學校食堂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五)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食品安全重大違法行為。
二、舉報獎勵
舉報獎勵的等級認定、實施等由負責舉報調查辦理、作出最終處理決定的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 財政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內市監稽規〔2022〕11號)辦理。
三、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478-12315
郵箱:byneshs@126.com
據巴彥淖爾市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