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原縣信訪勞動監察室,有一位調解員,他以專業、耐心和熱忱,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維護著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他就是羅再興。
羅再興從事勞動調解工作多年,始終秉持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將每一起糾紛都當作自己的事情來處理。面對復雜的勞動糾紛案件,他總是展現出極高的專業素養和敬業精神。為了準確把握每一個案件的關鍵,他深入研究勞動法律法規,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到各類司法解釋,每一條款都爛熟于心。為了能在實際調解中精準運用法律條文,他不僅研讀條文本身,還深入研究法律背后的立法目的和適用范圍,積極參加各類培訓和研討活動,與同行交流經驗,不斷拓寬自己的知識邊界。這使得他在面對復雜多樣的勞動糾紛時,總能迅速找到法律依據,為糾紛解決提供堅實支撐。
在調解過程中,羅再興最擅長的便是傾聽。他深知,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糾紛發生時,心中都積壓著情緒,只有讓他們充分表達訴求,才能真正了解問題的核心。無論面對怎樣的抱怨和指責,他都耐心傾聽,給予雙方充分的尊重,讓他們感受到被重視。在某次日常接待中,勞動者因加班工資問題與用人單位產生嚴重分歧,情緒激動。羅再興現場并沒有急于給出解決方案,而是讓他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心中的委屈一吐為快。在長達兩個多小時的傾訴中,羅再興始終專注傾聽,不時給予回應和安慰,逐漸平復了勞動者的情緒,也理清了案件的關鍵信息。
除了傾聽,羅再興還善于換位思考。他站在勞動者的角度,理解他們為生活奔波的不易,關心他們的切身利益;同時也站在用人單位的立場,考慮企業的經營困難和管理需求。在處理某企業集體勞動糾紛時,企業因經營不善,資金周轉困難,無法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們集體抗議,要求企業立即支付工資并給予經濟補償,雙方僵持不下。羅再興一方面安撫員工情緒,承諾會幫助他們維護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與企業負責人深入溝通,分析企業面臨的困境和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經過多次協商,他提出了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企業分階段支付工資,并制定合理的還款計劃,同時為員工提供一定的福利作為補償,員工則給予企業一定的緩沖時間。這一方案既保障了員工的基本權益,也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最終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
在長期的調解工作中,羅再興還總結出了一套獨特的調解技巧。他善于運用法律條文,以理服人,讓雙方清楚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注重情感溝通,以情動人,化解雙方的對立情緒。在調解過程中,他總是保持冷靜、客觀,用溫和的語言和堅定的態度引導雙方走向和解。他常說:“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內,尋找雙方利益的平衡點。”正是憑借這種嚴謹負責的態度和靈活有效的調解技巧,羅再興成功調解了大量勞動糾紛案件,贏得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一致贊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