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千里草原到茫茫戈壁,從庫布其沙漠到黃河幾字彎,源源不斷的“綠電”在內蒙古這片遼闊的北疆大地上馳騁,留下連綿不絕的綠色足跡。綠色逐步成為內蒙古電力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底色”,離不開電力運行的“充電寶”和“調節器”——新型儲能。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新型儲能建設的通知》(內能源電力字〔2025〕120號)(以下簡稱《通知》),為推進獨立新型儲能建設注入了強大動力。
科學合理制定放電量補償標準
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在用電緊缺時可提供備用電力,保障能源供應,有效平滑新能源發電的波動性并提高電網的接納能力,對高比例新能源的電力系統平穩運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內蒙古科學分析獨立新型儲能補償情況,豐富儲能盈利機制,從獨立新型儲能電站發揮的作用、參與市場運行情況、建設成本等方面合理論證,提出對獨立新型儲能向電網的放電量進行適當補償,補償標準一年一定,每年9月底前公布次年補償標準。
補償標準最高、補償時間最長
《通知》明確,納入內蒙古獨立新型儲能電站規劃的項目投產后向公用電網的放電量享受補償,在2025年6月底前開工并在年底前投產的新型儲能電站放電量補償標準為0.35元/千瓦時,補償期為10年。
該補償期完整覆蓋電化學儲能電站運行周期,能夠減輕企業負擔、提高投資回報率,從而提高項目業主單位建設積極性。同時,將激勵社會資本在內蒙古建設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進一步促進內蒙古新型儲能行業多元化發展。
市場交易機制靈活
根據《通知》,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均能夠以雙重身份參與交易,可自主選擇參與電力市場的運行模式,放電時作為發電企業參與交易,充電時視同電力用戶參與交易,充、放電價格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形成。
蒙西地區的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可通過參與電力現貨市場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獲得收益,充放電電量電價以及輔助服務費用按相關市場價格及規則執行。蒙東地區的獨立儲能電站執行峰谷、尖峰等分時電價政策。2025年2月,蒙西電網全網現貨市場出清均價按1小時計算,平均峰谷價差為0.6635元/千瓦時,按4小時計算的平均峰谷價差為0.5279元/千瓦時。蒙東電網的峰谷時段平均價差為0.3642元/千瓦時,最大價差為0.4856元/千瓦時。
隨著《通知》的印發,內蒙古新型儲能建設有望加速推進,不僅有助于解決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問題,還能增強電網的穩定性和靈活性,為能源轉型提供更堅實的支撐,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