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新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已于2024年12月31日正式發布,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
一、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是如何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為減少交通傷亡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車輛的最高設計車速不宜過高,因此新標準維持2018版標準中有關最高設計車速的規定,即具有電驅動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并增加超過25km/h時電動機應停止提供動力輸出的要求。生產企業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優化產品設計,強化速度等防篡改設計。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時,應嚴格遵守相關標準和法規要求,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自覺抵制通過非法篡改提高最高車速的行為,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二、新標準如何強化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要求?
為增強電動自行車所使用非金屬材料的防火阻燃性能,從源頭上降低車輛被火源引燃造成火災事故的可能性,同時有效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的蔓延速度和燃燒的劇烈程度,新標準進一步加嚴了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非金屬材料、電氣回路、電氣部件及導線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對軟墊材料、皮革類與紡織品類材料等不同類別非金屬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別作出規定。生產企業應從產品設計源頭出發,嚴格車輛非金屬材料選型,加強測試驗證,標本兼治提高整車的防火阻燃能力。
(來源:《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