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部署車輛安全管理相關工作,持續深化作風建設,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管理,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堅決杜絕公車私用、超標準配備等違規行為。
注重安全教育,強化隊伍管理。駕駛員要自覺樹立“安全無小事,防微杜漸是關鍵”的工作理念,緊繃思想“安全弦”,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禁止酒駕、醉駕、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做到文明駕駛,努力維護法院的良好形象。
重視日常維護,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定期的保養維護、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對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車輛始終保持良好性能,出車前詳細了解車輛的技術狀況、車輛的行車里程及車輛的維修記錄,做到數據明、底數清。
嚴格審批程序,規范車輛管理。駕駛員要嚴格執行車輛派遣審批制度,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壓實車輛安全使用責任,服從車輛動態監管,養成文明駕駛習慣。同時,嚴格落實節假日警車“統一停放、統一管理”制度,堅決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市中級人民法院將進一步完善“日常監督+專項檢查”機制,對屢查屢犯的問題進行嚴肅追責問責。嚴格執行“四查四看”,即查行車軌跡,看是否合規;查費用明細,看是否超標;查審批記錄,看是否規范;查整改臺賬,看是否閉環。緊緊圍繞“安全高效、服務到位、保障有力”的宗旨,繼續完善、強化公務車輛安全保障制度,加大檢查力度,不定期對車輛的安全性能、規范使用進行抽查,為保障車輛安全出行、高效運轉夯實基礎,為全院審判執行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